独立媒体人(Jointing.Media)一白,黄山, 2025-11-07
人与其他生物共享地球资源,为生存而猎杀或畜牧动物由来已久。然而,非生存所需的动物虐杀行为,正作为一种全球性的不良趋势愈演愈烈。
新西兰广告牌上“6950亿居民”的数字背后,是社会对自然生灵的重新定义。而发生在香港理工大学宿舍乃至全球各个角落里的虐猫事件,则反应了我们生命伦理教育的系统性盲区。
新西兰保护部(New Zealand’s Department of Conservation)在今年9月1日推出的广告牌上赫然写着“新西兰现有居民数为6950亿”,这个数字并非统计误差,而是将境内所有动植物都视为国家“居民”的创意尝试。这一看似“带点趣味”的数字背后,实则有着“非常扎实可靠”的研究方法支撑,目的是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唤起公众对自然环境的关注。幽默的夸张背后,同时传达一个严肃的信息——真正构成新西兰,以及整个地球的生命,不只是人类。
同一个9月,香港一名22岁香港理工大学生因虐猫致死被判处5个月监禁。法官在判刑时强调,虐待动物是“文明社会绝对不能容忍的行为”。
无独有偶。今年初,美国一男子因残忍虐杀小猫,被判40年监禁不得保释。他自2023年被捕以来,已先后在三起案件中被判处总计30年刑期。今年他在认罪12项新的虐待动物罪名后,再获40年监禁判决。同样恶劣的虐猫事件在上海也有发生。国庆前夕,律师姚某被爆出3年间虐杀将近4000只猫,化名“猫中医”将血腥频上传到境外平台牟利。事件曝光之后,姚某的所在律所立刻将他辞退。
虐待动物现象的全球现状
在新加坡,防止虐待动物协会2024年首九个月接获的虐待和侵犯动物福利举报达860起,比去年同期增加24%,相较于2021年同期的308起,更是增加了166%。从动物类别来看,涉及猫的举报最为显著,今年首九个月共有363起,比去年同期增加38%,比前年同期增加了近三倍。
社交媒体反动物虐待联盟(SMACC)发布的报告显示,在Facebook、Instagram、TikTok和YouTube平台上,共有1226条涉及作为宠物的灵长类动物的内容,总浏览量超过120亿次。报告发现,13%的视频涉及对灵长类动物的心理折磨,比如故意惊吓、戏弄和剥夺动物的进食;12%的视频显示动物的身体受到折磨,如被殴打、被火烧、截肢,甚至被折磨致死。这些内容往往被包装成娱乐视频,掩盖了动物正在遭受的痛苦。
2024年4月,江苏南京,网传一报考南京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学位的男子,以专业课排名第一的成绩被淘汰,原因疑是其思想品德考核不过关。在此之前,有多名网友在网络平台发帖,向学校反映,该名学生存在严重素质问题:曾在学校宿舍录视频虐杀猫,还加入过一个以虐猫为乐的网络团伙;2025年6月20日,广东省广东海洋大学食品科技学院学生崔某某将他人饲养的猫带回校外居所,因被该猫咬伤后将其杀害;2025年8月3日,辽宁沈阳因“心情不好”,女子半小时内虐死4只奶猫,震惊全网……
虐猫现象背后是什么?
从教育角度审视虐猫现象,这不仅是个人心理的扭曲,更是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教育链条在生命伦理教育上的集体失灵。每一例虐待事件背后,都折射出一个生命从童年到成年过程中所接受教育的深层缺陷。
共情能力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它阻止我们相互伤害。能够对无辜、弱小的动物施加极端痛苦,标志着个体共情能力的严重缺损或完全丧失。这种对痛苦的漠视,一旦形成,其对象很容易从动物扩展到人类,尤其是那些同样被视为“弱小”的群体,如儿童、老人、女性等。共情能力的培养始于童年。虐猫的人往往在早期家庭环境中经历了某种程度的“情感教育缺失”。心理学研究表明,童年时期对动物的态度与成年后的社会行为存在显著关联。
学校教育在生命伦理教育上的系统性忽视,构成了第二重缺失。当智育被无限放大,德育与生命教育却不断边缘化。中国学校的生命教育大多停留在形式化的口号层面,缺乏系统课程和专业师资。传统的德育课程往往过于强调规则灌输,而忽视情感体验和道德感受力的培养。香港理工大学虐猫案中,被告那句“我喂过它吃东西,为什么不能打它?”的辩解,暴露出一种将施恩视为拥有支配权的扭曲伦理观。大学生虽已成年,但他们的伦理观念仍在塑造期。高校普遍缺乏相应的心理支持和伦理教育机制,直到问题行为发生才事后补救。
社会作为“无形教室”,通过媒体、网络和文化氛围传递着矛盾的价值信号。部分社交媒体和娱乐内容无形中美化了暴力行为。社交媒体反动物虐待联盟的报告显示,平台上大量虐待动物的视频被包装成“娱乐内容”,获得数十亿次播放。这种将痛苦娱乐化的趋势,潜移默化地模糊了善恶边界。
现代社会对“成功”的狭隘定义——强调竞争、支配和自我中心,与爱护弱小的生命伦理形成内在张力。当社会价值过度推崇“强者逻辑”,对弱者的同情与关怀便难以获得应有的道德地位。
家庭未能提供最初的情感教育,学校未能及时识别和干预,社会则通过媒体和文化产品进一步强化了暴力脱敏。这种多重缺失的累积效应,最终在个体行为上得以显现。
虐待动物行为可能成为针对人类的暴力的前兆
值得注意的是,大学生群体正处于心理上的“延缓偿付期”——生理上已成熟,但心理和社会责任意识尚未完全建立。面对学业、人际和未来发展的多重压力,一些学生可能将无力感转向更弱小的生命。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将虐待动物视为暴力犯罪的重要预警指标。那些在家庭中目睹或经历暴力的孩子,更容易将暴力视为解决问题的正当手段。一项针对美国监狱暴力罪犯的研究发现,近50%的暴力犯罪者承认童年时期曾虐待过动物。
FBI 在分析连环杀手和暴力犯罪者的背景时发现,一个惊人的共同点就是他们在童年或青少年时期都有过反复虐待动物的历史。这被视为评估一个人未来暴力风险的关键指标之一。
精神病学家约翰·麦克唐纳在其1963年的研究中提出了三个预测未来暴力行为的指标,即 “麦克唐纳三要素”:超过正常年龄的尿床、纵火和虐待动物。当这三个要素同时出现时,个体发展为暴力罪犯的风险极高。多项研究表明,家庭中存在虐待动物行为,其家庭成员(尤其是伴侣和儿童)遭受暴力的风险也显著增高。施暴者常常通过虐待宠物来威胁、控制家庭成员,迫使她们沉默或就范。
并非每一个虐待过动物的孩子都注定会成为暴力罪犯。 儿童的认知发展不成熟,可能出于好奇或模仿而伤害动物,这时及时的干预、教育和心理疏导至关重要。然而,对于反复、有预谋、并从过程中获得快感的虐待动物行为,尤其是发生在青少年或成年人身上时,我们必须将其视为一个极其危险的红色警报。
这种行为不仅仅关乎动物福利,更是关乎公共安全。它揭示了一个个体内心深处的黑暗:共情缺失、对暴力的麻木、对权力的病态渴望。忽视这个信号,可能意味着未来一个针对人类的暴力悲剧将被埋下种子。当一个人认为可以随意剥夺另一个生命的存在并以此取乐时,他已经打破了人类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和法律底线。这种世界观使得伤害人类在逻辑上只是顺理成章的下一步。
因此,社会、学校和家庭需要建立有效的机制,对此类行为进行早期识别、心理评估和强制性干预,这不仅是保护动物,更是预防针对人类暴力犯罪的关键一环。
从教育到法律的应对
面对虐待动物问题,需要从教育、法律和社会多方面入手,构建全面的应对机制。
早在19世纪初,英国就出台了世界上第一个反对虐待动物法案,至今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设立了相关法律,但不同地区的法律保护力度存在显著差异。在中国大陆,目前缺乏专门的反虐待动物法,对于虐待动物的行为,主要依靠《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限的法律工具进行约束。相比之下,新加坡对虐待宠物或动物罪成的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1万5000元、监禁最长18个月,或两者兼施。
早期善良教育的引入至关重要,德国不仅在学校引入善良教育课程,甚至规定虐待动物的孩子可能被送去接受心理治疗,因为这被视为比学习成绩更重要的“品德问题”;日本中小学普遍设有“生命科”课程,让学生亲身体验照顾生命的过程;英国小学普遍设有“动物援助”项目,让孩子直接参与动物保护实践。
防止虐待动物协会执行理事长桑卡尔强调,单靠教育仍不足够,必须有明确、可执行的法律来遏制类似行为,确保主人为宠物的健康负责。
德国在2002年将动物保护写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动物权”,这是第一次将动物放在与人一样平等的位置上。立法的重点不是完全禁止人类利用动物,而是怎样尽人的可能减少动物的痛苦。例如,对于畜牧动物,不是不能使用,而是在饲养过程中保证给动物一个基本的生存环境,在宰杀过程中尽量减少动物的痛苦。
媒体和社交平台应当加强自律,世界动物保护协会全球野生动物研究负责人Neil D’Cruze指出:“灵长类动物的某些行为可能被误认为它们是快乐的,但实际上动物正遭受痛苦。”社交媒体平台应删除那些包含动物虐待的内容,避免将其传播和正常化。
一个足够尊重人的社会,对动物也应当有充分的尊重。人权的保障可以通过法律来体现,动物权的保障亦然。
JM编后语:
新西兰保护部推出的6950亿“居民”的广告活动,将人类从唯一的居民身份中剥离出来,与所有动植物共享这一身份。这种理念挑战了人类中心主义的世界观,代表着一种生态整体主义的思维方式。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西兰的实际人口仅为约526万,而广告中的“居民”数量却是这个数字的十余万倍。这种巨大反差促使人们思考自己在生态系统中的位置,以及与其他生命形式的关系。
广告背后隐藏着严峻的生态现实:目前新西兰有4000个物种正受到威胁或濒临灭绝。这些物种的消失不仅仅是数字的减少,更意味着整个生态系统正在失去平衡,广告通过将生物个体数量具象化为“6950亿居民”这一震撼数字,使抽象的生物多样性概念变得可感知。
反观那些对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实施暴行的人,则是赤裸裸暴露了Ta对另一类生命的漠视,这不仅是教育和法律的缺失问题,而是深层次的反映了整个社会已经生病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而弥补系统性的缺失也非一日之功。但也只有全社会能认识到问题所在及其潜在的危害,才可能形成合力推动法治健全和预防机制的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