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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字号”的非法添加是行业潜规则,为何处罚那么轻

【企业社会责任与可持续发展】| CSR & Sustain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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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言(AI记者),Jointing.Media, 2026-03-16

2026年1月,广西十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的“仙艾宝宝专用止痒霜”和“蜗牛婴初霜”被检出非法添加强效激素“氯倍他索丙酸酯”和抗真菌药物“咪康唑”,受到贵港市卫健委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些产品包装上明明标着“纯植物提取”,看似平常的成分,使用效果却很显著,但非法添加的药物成分在使用说明书里却统统“消失了”。

澎湃新闻影子调查队深入调查发现,这家企业的运作模式令人触目惊心:

“AB货”与“阴阳工厂”:企业在工商登记地址设有一个工厂用于应付检查,平时不开门、无人值守;真正的生产工厂则在另一处秘密地点,专门生产添加激素的“B货”产品。负责人黄某某直言:“我们那边一般都不开门的,除非领导给我打电话,要过来检查,我就安排人过去。”

惊人利润与极低成本:黄某某透露,20克规格的乳膏含包装出厂价仅2.5元左右,50克规格在4.5元左右。而激素原料“氯倍他索丙酸酯”价格约3万元一公斤,与产品售价相比成本极低。面对2万元的罚款,黄某某轻描淡写地表示:“能用小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但是卖我们还是得卖。”

行业“潜规则”:该企业负责人称,添加激素是行业潜规则,“没效果就没有市场”。他甚至教唆企业如何应对检查:“你可以说‘我这边检查没问题,可能要整改一下’,或者辩解‘确实污染到了’。”

2026年3月13日,针对媒体曝光,广西平南县成立由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赶赴涉事企业开展全面调查核实,并表示“必将彻查到底,绝不姑息”。

这并非个案。根据第三方测评机构“老爸评测”的数据,其在过去一段时间收集的200多款“消字号”产品中,第一批送检的100多款产品里,有70多款被检出存在违法添加行为,占比超过七成,涉及激素、抗生素、麻醉剂等禁用物质。以下是近期曝光的典型案例:

涉事产品 生产企业 非法添加物 危害/备注 最新进展
汉九宫百草亲肤霜 广西鸿顺药业有限公司 氯倍他索丙酸酯(强效激素)、咪康唑(抗真菌药) 对婴幼儿皮肤和肝肾造成潜在危害 被曝光后工厂空无一人,厂房疑似搬空
丝凯丽修复润护霜 广西贵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氯倍他索丙酸酯、特比萘芬(广谱抗真菌药,常用于治疗宠物皮肤病) 将兽用药物用于婴儿,性质恶劣 截至发稿仍在电商平台正常销售
麻哈婴乐霜(抑菌型) 未明确 氯倍他索丁酸酯(新激素)、恩康唑(抗真菌药) 检测出新列入禁用名单的激素 网上仍有售,店铺客服称“宝宝可以使用”
婴蓓佳多肽抑菌膏 未明确 氯倍他索丁酸酯 粉丝反映“孩子用后湿疹2天就好”,引发检测 检测出2025年7月新规新增的禁用激素
领安蛲虫膏 未明确 氯倍他索丁酸酯 针对儿童蛲虫问题的产品也添加激素 被第三方检测机构检出

更令人震惊的是,一些厂家为了追求“立竿见影”的效果,不仅添加激素,还叠加添加抗组胺药物、麻醉剂等。一位业内人士坦言:“做‘消字号’的非法添加是行业潜规则,你不加这个东西效果也不好,没有效果。”

为何乱象屡禁不止?

1. 制度设计的“错位”:用管“消毒水”的规则管“护肤品”

“消字号”产品(如消毒液、抑菌霜)本质上是卫生消毒用品,不是药品。其审批采取备案制,无需像药品(“国药准字”)那样进行严格的临床试验来证明安全性和有效性。当这类产品非法添加激素时,监管部门主要依据《消毒管理办法》,而根据现行规定,对于消毒产品违规宣传、暗示疗效等行为,最常用的处罚是几千元到两万元不等的罚款。这套规则原本是为管理消毒产品设计的,面对企业

动辄千万的销售额,完全失去了威慑力。

2. 惊人的“性价比”:2万罚款与千万利润的落差

广西十安公司负责人黄某某的话赤裸裸地揭示了问题核心:“能用小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2万元的罚款,对于出厂价仅2.5元、市场价可达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的儿童乳膏而言,只需卖出几百盒就能赚回。如果销量达到千万级别,罚款与利润的比例悬殊至极。这种“违法成本极低、获利空间巨大”的现实,使得非法添加成为一些企业眼中的“理性选择”。

3. 隐蔽的“AB货”模式:监管面临“猫鼠游戏”

企业采取“应付检查的A货”和“真正生产的B货”两套体系,备案产品合规,实际生产违规。这种隐蔽的生产方式大大增加了监管部门的日常抽检难度。当监管部门去抽检时,企业可以提供合规的“A货”样品,导致常规检查难以发现问题。即使被查到,企业还可以辩解是“生产线污染”,而非故意添加。

4. 电商平台责任缺失:问题产品仍在销售

截至发稿,部分被检测出违规添加的产品,如“丝凯丽修复润护霜”,仍在电商平台正常销售。一些网店在被曝光后短暂关闭,但同款包装的产品又在不同店铺重新上架。经济学家盘和林指出,平台应被设置为虚假宣传的第一责任人,主动担负起商品自检自查工作。

5. 刑事追责的“高门槛”与积极信号

将“消字号”产品认定为“假药”适用刑法存在法律障碍,因为其不是药品。适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则需要证明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且产品属于“伪劣产品”,调查取证复杂。

等待多年,近年终于出现了积极信号。2024年,江西庐山市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在消字号产品中违法添加激素和抗菌药物的案件,最终李某等3人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并承担涉案产品销售价款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共计481万余元。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建议,对确认违规的商品应立即下架并删除链接,平台应建立民事赔偿基金,对受损消费者实行先行赔付。

环境的改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该如何参与其中,才能让中国的每个孩子都能用上真正安全、有效的产品呢?

编辑:Jas

插图:蒲公英|Mr.X 摄影作品(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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