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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巴车侧翻事件,绝不是什么简单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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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聂日明,上海,2022-09-18

据贵州省三都县公安局消息,9月18日凌晨,贵州黔南州三(都)荔(波)高速(贵阳往荔波方向)三都县段K31处发生一起客车侧翻事故。事发时,车上载有47人。截至今日12时,事故造成27人遇难,20人受伤正在救治。

这次事故发生有很多疑点。

第一,客车侧翻事故发生于凌晨,据微博“中国路网”的报道,准确时间为2时40分许。凌晨时段是红眼时段,驾驶员的精力很难胜任安全驾驶的义务,2018年修订通过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三十八条规定,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

贵州山多、路险,贵州也是国内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最为严格的省区之一。早在2012年,国务院出台文件要求“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时,贵州省就直接严格执行了这个政策,要求所有客运车辆2时至5时一律不得运行。从贵阳到交通事故事发地距离为200公里左右,这个时间点在高速公路上本不应该出现长途客车。

第二,9月份以来,贵阳的疫情形势紧张,为了强化疫情防控措施,贵州省为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大面积对高速公路收费站进行临时管控,在交通卡口,“逢车必查、逢人必检”,非必需车辆、人员不进不出,城市里大面积实施“临时静态管理”,交通只保障城市基本运行,车辆凭健康码“白名单”通行。

很显然,这时候能从贵阳开出来的车辆,不可能是普通的客运车。据贵阳日报报道,这辆车是贵阳市涉疫人员隔离转运车辆。

为什么要凌晨转运?昨天(17日)下午贵阳市举行的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省市联动指挥部隔离转运组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汪杰称,专项制定了《贵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人员大规模异地转运工作方案》,因为贵阳市已启用的酒店难以完全接收,需要异地运到省内其他市州进行隔离,发布会当时已向市外转运7396人,正在转运2900人。

将高风险人群大规模转运到异地是西安市开的头,为了达到社会面清零的目标,将出现阳性病例的整个小区级别的居民全部转运到几百公里之外的地区,以实现所谓的市区的社会面清零。西安开了头以后,2022年以来,杭州、天津、上海等陆续实施过类似的政策。转运具有强制性,转运到异地,隔离条件参差不齐,自然是天怒人怨。

2022年以来,阳性病例和密接者的转运大多数发生在晚上十点以后。选择这个时点是多个因素促成的,一方面转运的安排、协调需要时间,往往是白天统计、安排,到了晚上才有明确的名单和计划,若要立即执行,自然就是晚上。

另一方面,转运车辆的工作人员大多穿白色防护服,特征明显,白天时转运车辆停在小区,会引起居民的议论与传播,所以刻意选在夜间转运,这是避免公众关注的策略。这种策略在全国各城市转运隔离时大规模使用。

贵阳有样学样,只不过搞出一个“大新闻”,一车47个人,死亡27人,还有20个人在救治中。在安全事故分级中,这是“重大事故”(死亡10-30人),仅次于“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

贵阳转运操作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第一,直接违反《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中长途客车不得在2时至5时运营的规定;第二,传闻照片,驾驶员穿着防护服、头戴隔离罩,这必然会造成驾驶员身上不舒服,进而影响驾驶员的专注度,在夜间行车,这两条是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因素。

第三,如果视转运为一种“强制”行为,也就是说居民不是自愿要去异地隔离的,是防疫执法人员强制要求的,那么《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虽然法律规定“情况紧急的除外”,但“紧急情况”一般是指“之后不能执行、之后执行损害公共利益”。如果担忧转运的晚会导致疫情扩散,那么夜间转运会导致安全事故也是担忧之一。很显然,执行部门压根就没想到这一点。

与2020年泉州市欣佳酒店“3·7”房屋坍塌事故相比,贵阳转运客车高速侧翻事故更为恶劣,参与决策的各个环节的负责人违反现行安全管理政策的主观故意更为明显。

首先,长途客车2-5时不得运营,自然不能上高速,所以收费卡口为什么会放客车上高速?其次,客车凌晨在高速上行驶,车载GPS会记录,交通部门会收到信息,为什么交通部门没有制止?再次,执行转运的是防疫部门,《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客运企业不得要求客运驾驶员违反驾驶时间和休息时间等规定驾驶客运车辆”,这锅负责安排转运的防疫部门必须要背。

所以这次事故绝不是一次简单的交通事故。任何一个环节的机关能依法行政,都可以避免这次交通事故。

以贵阳转运涉疫人员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出发,我们会发现2022年以来的疫情防控政策大量出现了类似的事情。比如在长春、上海的静默期间,要求全市人口居家不准出门,为了保证居家隔离的效果,采取了焊死大门或者铁丝网隔离的行为,在主干路上设置路障封堵交通,在小区投掷对人体有害的消毒片,在门急诊就医之前设置核酸或健康码的要求等。

人类社会复杂万分,人们的生活习惯一旦打破而没有充分的救济手段,就会产生灾难,中国疫情防控“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但大规模异地转运隔离政策等限时要求社会面清零带来的乱象,严重的违背了这个原则,贵阳的疫情防控部门无视涉疫人员的人身安全,背离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防疫原则。

最近几十年以来,中国建立了基本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每一条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都是血的代价,是用历史教训撰写的要求。贵州一直以来是长途客车夜间行驶治理最为严格的地区,我们要问的问题是,为什么这条严格执行的政策,到了涉疫人员转运这里失效了?

顺着这条线追溯,我们可以发现,在一项常规手段无法完成的政策要求之下,贵阳市的疫情防控部门,连续突破违反从中央到贵州、贵阳本地常规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要求,安排在夜间转运涉疫人员。在贵阳这里,疫情防控明显高于其它安全管理政策,这是贵阳转运客车侧翻事故的源头。

我们必须要看到,贵阳转运客车侧翻事故不是孤案,很多城市的疫情防控时,都有大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区别仅在于其它城市还没有发生事故。贵阳在夜里转运涉疫人员也不是第一例,但违法违规的事情做多了,总会有一个城市发生事故。

按照这个逻辑,如果一些地区的疫情防控依然我行我素,不依法行政,那么封堵在家里的居民出现食物危机、就医需要核酸报告导致急救不及时、焊死大门导致火灾无法及时逃生等事情出现也是迟早的事情。

依法治国写入中国宪法,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但贵阳以及一些城市的某些疫情防控明显没有依法行政。疫情防控只能在法律授权的领域内行事,不可以突破其它领域的法律法规的限制。疫情防控不能冲击正常的医院诊疗秩序、正常的教学秩序和人们的常规工作和生活。一些城市因为疫情防控,其中小学从今年三月开学到现在,只在线下上了不到60天的学。这显然不是“人民至上”之举,必须及时纠正。疫情防控必须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上,不能以防控为名,冲击其它领域的运行秩序和约束。

作者简介:聂日明,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研究领域:宏观经济与金融政策、城市化进程中的经济与社会政策、转型经济及政治转型研究。近期研究方向主要集中于财政体制、社保、人口迁移和城市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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