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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达公益讲习所 |社会企业的真相与隐忧(二)

【社会企业】| Social Enterp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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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鲁达,2018-09-09

公益组织转型社会企业的探索

然后我们再看一下,公益组织目前在通过哪些战略思考让自己进入社会企业范畴。下面这个公益分类表格,是笔者在做互联网+公益时,对公益项目的梳理与分类,这种从根源进行思考的分类模式,比起那些在现象后面跟随的分类方法不仅更有效,同时还拥有一个额外功能:可以发现空白。

在这个分类中,我将公益实施分为了三类:资源注入、能力建设、权利空间,另外根据受助对象的不同,分为了人类、公共设施、生物(非人类组)、自然生态、文化、社会意识六大类,目前我们所有的现有公益类型如扶贫、助医、助学、环保都可以从其中找到位置。

同时通过这个分类法,我们也可以很轻松地看到,我国的公益领域还有很多空白。这也是互联网创业者常用的思考模式,将所有的可能列出来,再看还有哪些领域长期空白。如果永远站在现有领域进行微创新,那么不会有淘宝、滴滴、facebook等企业和新生行业。

公益组织转型社会企业的战略分析过程中,只需要对照这张表,就可以首先将自己的公益项目做一个定位,首先明确自己的实施类型与救助对象。

第二步则是要思考:为什么这件事必须要通过公益组织筹款来做?救助对象有哪些特质导致他们不得不沦为弱势群体,为什么我们必须通过这种实施类型来帮助他们?在帮助她们的同时给社会、自然带来了什么回报?为什么这些回报是隐形的或多维的?从而导致无法形成商业模式?——这也就是社会需求与市场需求、公众需求的差异点在哪里?

为了方便大家,这里将思考过程整理成表格,任何一个公益项目,都可以通过填写这个表格来完成模式梳理:

通过对这九大项33小项的分析,我们就可以很轻松地找到问题的根源,并在政、商、益、媒、学(研)五种实施模型中做出最有效的选择。

除了苦逼型公益是大家都看的需求,只是因为回报不足必须有“吃苦耐劳”的公益人来承担外,创新型、先知型公益真实的问题都是出在社会认知不足上,例如资深的环保公益人冯永锋就说过“公益其实就是传媒行业”,当然这个说法并不能覆盖全部公益行为,但在环保这种更多具有先知型、创新型的公益行为来说,确实很有代表性。

当然苦逼型公益也是可以通过政府或慈善来支撑,从而让公益人不太苦逼,但前提是社会资源已经足够丰富,可以承担这一在资源决策者眼里“既不重要,也不紧急”的次级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苦逼型公益无论受助者还是执行者,都是在给社会非核心矛盾做补救,这也直接决定了这一类公益组织的社会资源能力的边缘性。

在清楚了自己公益项目的受助对象、帮助模式后,就可以进行新一轮分析,这时就需要用企业家的思维模式来分析。创新固然很难,但企业界的探索给了公益转型社会企业很多启发:我们可以用企业界现有的三种模型来套。

首先是公平企业的思路:我们能否将受助的弱势群体,转变为可以议价的市场资源。

例如:可以将农民手工制作的布鞋,按照平均劳动时间进行计价,从而让三个小时的手工劳动获得与三个小时的流水线相似的市场议价;可以将自然状态下生长十年的木材,获得大规模种植状态下同样时间、同样土地的木材进行价格比照;也可以将钱贷给劳动能力低下的农业人口,并以较低的利率保障落后群体的资金增值。

但这时:市场需求与社会需求的矛盾就开始尖锐了。消费者会表示:我可以花15元钱购买到机器生产的布鞋,为什么要花150元购买所谓的“公平布鞋”;我可以用300元买到盗伐木材制造的写字台,为什么要花3000元购买你们所谓的带有“野生资源保护协议”的桌椅?我的钱投资给高新技术产业可以获得更高回报,我拿出这些回报的一小部分做慈善都可以让那些人活得更好,为什么我们还要保护那些“反效率、不成长”的落后生产力?对落后生产力的保护就是在拖人类进步的后腿,是不利于社会整体进步,这不是公益而是慈善。

这时,公平企业的模式就会遭到市场的挑战,作为社会企业的创立者,就需要在市场需求与社会需求中找到新的契机,第一个途径当然是通过公关手段,让消费者认知到“公平布鞋”是为了让社会劳动者更公平,从而保证社会的结构的稳定性;“自然议价”是为了给自然资源与时间进行公平的估价,从而避免自然生态的“雪崩时重建”造成物种灭绝;“扶贫贷款”是为了帮助生活在落后地区的人们能够共同进步,而不是让他们“自然灭绝”或形成“族群壁垒”。

然而受限于社会认知水平,这样做很多时候并不生效,于是我们就需要采用第二种方法,给公平产品赋予新的价值,例如品牌附加值、消费者社会形象提升等。例如:通过艺术家的指导,给“公平布鞋”增加文化赋值,通过对原生态、稀有木材的价值炒作,让消费者接受这一价格差异。当然,这种做法很容易从社会企业的初衷“让市场需求向社会需求弯曲”,变成“市场需求主导,社会需求受益”,甚至进一步变成“先赚钱,后捐钱”的“商业+慈善”,从而完全偏离了社会企业路径。但我们也可以退一步想:如果公众意识、市场意识还没有成熟到这一步,是否我们也可以退一步?正如同国家最新制订的是《慈善法》而非《公益法》,“领先半步是成功,领先一步是送死”。

当然,如果上述两种方案都走不通,社会企业的创始人还可以借鉴“责任企业”的做法,即通过推动暴力组织的法规建设或企业(行业)的自律法则,从而形成对这一类弱势资源的强制补贴:例如碳交易市场、例如北欧采取的砍伐一棵树必须补种六棵树等等。从目前世界各国暴力组织对市场的管理方法看,这确实是更有效的方法,同时也规避了资本与消费意识的“瞒天过海”。

当创始人觉得上述两种方法都走不通时,还有社会企业的第三种终极做法:生态企业。其实早在这些概念诞生之前,媒体行业的通行做法就是生态企业的做法,只是媒体的生态模型比较简单。即:用好的内容吸引读者,再将读者的眼球贩卖给广告主。这个模型虽然小,但在今天却依然适用。笔者创立的公益平台依然是这个简单的方法,将关注公益的高质量人群聚合在一起,并在此基础上产生商业价值。

当然,真正的生态企业绝不会如此简单:品牌价值带来的粉丝经济、影响力投资,社群聚合带来的行为数据挖掘;产业链衔接中带来的资源整合与产业链联动;行业需求中的多点需求共同用户群整合与打包服务;以及多元联动下的泛资本运作模型等等;这五个核心价值的整合联动都是公益项目转型社会企业可选择的模式。关于生态型企业的一些具体方法与案例,限于篇幅这里不再展开,将在我的新书《企业公关实战》里进行阐述。

这些方法事实上都在被广泛采用,然而并没有人进行过梳理与分析,并总结出实用的方法。同时,社会企业的创立者们经常陷入两个前置区:一是对某些弱势群体进行资源补贴式的商业服务,例如低息贷款、特定人群的补贴服务,这实质上依然是“伪企业、真公益”,并不具备在市场中活下去的能力,自然也无从改造市场需求,促其向社会需求靠拢;二是通过迎合现有市场需求直接赚钱,然后再去补贴,这是“真企业、真慈善、伪社会企业”,其问题是并不能真正帮助全社会形成“利益共同体共识、社会需求共识”,但在目前阶段,至少能够为这两个共识提供传播渠道,同时也确立了“担当者共识”。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社会需求都需要公益组织来承担,同时也不是所有的公益项目都适用于社会企业模式。只有社会需求与公众需求、市场需求距离较近的公益类型,有机会成为社会企业。我们知道公益可以分为苦逼型、创新型、先知型三种类型(此前在《社会企业与社会创新》一文谈过,在此不再赘述),其中因社会需求本身的隐蔽性、转化渠道不畅的问题,导致大量公益模式只能继续沿用“筹款-实施”的公益路径,跨入将社会需求与市场需求结合,并实现自盈利的路径还很漫长。另外,政府对社会需求重点的投资与扶持,公益组织孱弱的行动力能否接单,也是一个大问题。

(未完待续)

(本文首发于《中国慈善家》)

作者简介:鲁达,《公益原理》作者。

编辑: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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